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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外国教师在台工作及居留作业流程:
签请聘任
经三级教评会审查通过发聘
向劳工委员会职训局申请聘僱许可
(1.填写工作许可申请书。2.填写受聘僱外国人名册。3.缴交审查费。)
转发聘僱许可函予受聘教师
由受聘教师自行申办在台居留证
相关文件
下载档案
外籍教师申请在台工作及居留详细作业流程表(新聘)
外籍教师申请在台工作及居留详细作业流程表(续聘)
申请书及受聘僱外国人名册及应备文件(中文版)
外籍教师申请在台工作及居留作业检核表
外国专业人员聘僱许可及管理制度说明简报(中文版)
聘任外国教师相关法规:
教育部聘僱外国人公文函件
相关法规
档案连结
就业服务法
相关连结
雇主聘僱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
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
就业服务法申请案件审查费及证照费收费标准
受聘僱外国人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国籍法施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