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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校职员升迁办法业经99年6月29日亚洲秘字第0990006433号函公告谅查。 二、各单位编制内行政暨技术人员办理升迁案,依据本校职员升迁评分标准表办理。 三、约聘僱人员办理升迁案应符合在校服务满两年以上,执行专案工作表现优异,有具体事蹟,或承办业务绩优,累积记功乙次以上者。 四、约聘僱行政暨技术人员之升迁,依规定大学以下学校毕业者以书记聘用、具硕士学位者以办事员聘用,技术人员以技佐聘用。 五、各单位推荐人选择期办理测验,人事室统计成绩后经职工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择优升迁,年资计算至110年7月31日止。 六、随函检附亚洲大学职员升迁办法暨考核表、亚洲大学约聘僱人员升迁考核意见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