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臺中市112年模範勞工選拔,若有意願參加甄選者,惠請備齊甄選所需相關附件於112年1月16日(一)前送至人事室彙整續辦。

  • 2022-12-19
  • 黃斐翎
敬致 各單位:
您好,
依據111年12月12日臺中市政府府授勞資字第1110323638號函辦理,有關辦理臺中市112年模範勞工選拔申請一事(相關來文、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若有意願參加甄選者,惠請依相關規定,備齊甄選所需相關附件於112年1月16日(一)前送至人事室彙整續辦,謝謝。

應備文件:
(一)臺中市112年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

(二)臺中市112年模範勞工選拔表及自評表(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影本五份)
(三)佐證資料(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影本五份,每一份均須附選拔表)
(四)切結書或無不良紀錄證明書
(五)服務證明、勞工保險投保證明或從業證明1份。
(六)參選人所屬工會組織之當屆理、監事名冊(含任期起訖日期)。(無則免附)
上開資料概不退還,相關文件如有需要留存,請自行備份。

經通知獲選為模範勞工者,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補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未於期限內補附者,視同放棄獲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