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職員工升遷事宜,請各單位於(110)年8月25日(星期三)前將推薦人員依附表造冊填送人事室辦理,請查照。

  • 2021-08-17
  • SystemAdmin
 
說明:
一、本校職員升遷辦法業經99年6月29日亞洲秘字第0990006433號函公告諒查。
二、各單位編制內行政暨技術人員辦理升遷案,依據本校職員升遷評分標準表辦理。
三、約聘僱人員辦理升遷案應符合在校服務滿兩年以上,執行專案工作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或承辦業務績優,累積記功乙次以上者。
四、約聘僱行政暨技術人員之升遷,依規定大學以下學校畢業者以書記聘用、具碩士學位者以辦事員聘用,技術人員以技佐聘用。
五、各單位推薦人選擇期辦理測驗,人事室統計成績後經職工評審委員會審議後擇優升遷,年資計算至110年7月31日止。
六、隨函檢附亞洲大學職員升遷辦法暨考核表、亞洲大學約聘僱人員升遷考核意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