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 各計畫主持人、權責單位 您好:
【亞洲大學計畫性專案助理人員聘僱暨薪資管理要點】業經112年11月22日112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後通過,經核定於112年12月5日亞洲秘字第1120018215號函發布,並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相關法規詳附件,敬請查照,謝謝。
※提醒:
1. 計畫聘用之專任人員得依同一年資對應之薪酬調薪,請至【計畫人員任用暨薪資及獎助金發放系統→計畫主持人-「薪資或聘期變更申請」】填寫表單,表單須於生效日前三日提出申請。(Ex. 113/1/1調薪申請請於
112/12/29前提出申請。)
2. 申請113年度新聘之表單,得逕依年資對應之調整後薪酬敘薪。
3. 如計畫委託機構有另訂標準者,請依委託機構規定辦理。
4. 因應薪資調整所產生之費用由各計畫經費來源提撥,請各計畫主持人及權責單位如實確認,於預算內勻支。